(一)小说的开头
1、和“很久很久以前”不同,这篇小说有一个明确的时间,是“宣德间”。蒲松龄是清朝人,但讲的是明朝的故事,为什么是明朝,很有可能是“以汉写唐”,不能写当朝的事情,而写前朝的事情。故事是前朝的,但故事的内核可能就是当朝的。
2、第二句是一个分号的句子,前后两个部分,形成对比。本来不是陕西的产物,但是华阴令却想要讨好上面,敬献蟋蟀。这是非常典型的官僚的嘴脸,这个嘴脸就是奴性的嘴脸。他们的目的,就是讨好上面,欺压下面。但是吊诡的是,敬献的蟋蟀被看中了,所以要求常供。可见,上面也不管你这里是不是产地,能不能出产,出过一头,就要常供,这就非常不合逻辑,又非常合官场的逻辑。
3、县令就把责任推给里正。注意,这是县令想要讨好上面,搞出来的事情,但是他自己也没有办法“常供”,就去压迫下面,那么里正怎么办,再去压迫老百姓。更为“巧妙”的是,里正不会吃亏,千做万做,蚀本生意不做,那怎么办?里胥,大概就是直接面对里正的官吏,就纵容游侠儿囤积居奇,然后让里正从游侠儿那里高价买,再将更高的价钱摊牌给老百姓。拿着贡献蟋蟀的幌子来搞钱,以皇帝的名义来欺压百姓,所以“倾数家之产”。那么可以肯定的是,里胥,里正在这当中,是赚钱的,所以他们就会乐此不疲,做成一件生意。要是妨碍了他们做什么,结局就会不太好了。
4、这就是小说的背景。看上去每一步都是正常的,但是结果就是不正常的。
(二)成名出场
1、成名是谁,是一个读书人,操童子业,但是一直没有考上。这个名字也很别致,成名读书没有让他成名,但是蟋蟀却让他成名了。因为读书读得多了,所以有点迂,不善于和人打交道,有点讷,有点社恐。这种人应该就是读读书,突然就被摊上里正的职责。为什么?因为他家里还是有点钱的,也可能祖辈父辈有点钱的,直接的赤贫,农民,是不会读书的,种地去了。他不用种地,可见有点家底。里胥就是看中了他的家底,想要他家的财产,也看明白他是读书人,为人迂讷,有心中的道德法则,就不会去欺压百姓,那么自己的家产就要跑到里胥的口袋里去了。果然,成名“薄产累尽”。果然,成名“不敢敛户口”。
2、成名妻子出场。成名自己都想到死了,但是他还有老婆孩子,怎么办。妻子看他这样,叫他自己去抓。“死何裨益”四个字,看出是有一点埋怨的。成名就自己去捉蟋蟀,一个读书人哪儿会捉蟋蟀呢,小时候别的小孩儿捉蟋蟀,他在读书呢。“早出暮归”“靡计不施”两个词看出他是想尽了办法,但是没啥用。县令也很无情,“旬余,杖至百”,十多天就打了一百棒,这都打烂了,这县令瞄准的是成名的人命。不过,按照明朝京城的杖刑,一百下之后必死无疑的,十多下就受不了了,华阴县这种小地方,不像京城里那么专业,当然就算是不专业的打法,也是很可怕的。贾宝玉被他爹贾政打过,很惨。成名现在只能趴在床上,等死。
3、巫师来了。好巧不巧,来了一个巫师。“红女白婆,填塞门户”,可见来占卜的都是女的,少女问自己家老人的健康(不会是问因缘的,自己做不了主,想也不能想,想就是犯罪。),老婆婆来问自己的子孙的,总之,人很多。说明这个巫师很灵验。巫师有两个,一个是能看到的,在边上念念有词,不知道讲什么。一个是看不到的,在帘幕后面,这个是真正的巫师,外面的那个只是助手。但是村中只知道一个“驼背巫”,至于里面这个是男是女,是老是少,很有可能是狐狸精。外面这个念念有词,人们“各各竦立以听”,十分恭敬,非常虔诚。到这里事情就有转机了。
(三)得虫、失虫
1、得虫。成名是怎么得虫的,一个词是“真逼似”,一个词是“类画”,就是说那个巫师的提示是非常准确的。更准确的是一只癞蛤蟆的出现,成名就更加惊奇了。这种细节,作者是非常细致的,让人不得不信。好的蟋蟀是什么样子的,读者可能不知道,作者告诉我们,是“巨身修尾,青项金翅”,这是好的蟋蟀的标准,这就和后面成名儿子变的蟋蟀构成对比了。这时候作者就极力去写成名是多么高兴,“举家庆贺”,价值连城的供璧,不就是和氏璧嘛,连和氏璧都比不上。也就是说,这只蟋蟀,可以让成名由死到活,一家人全靠这只蟋蟀了。
2、虫死。成名的孩子出场了,“窥”“窃”两个字真是活灵活现,九岁的淘气、好奇的男孩的形象非常逼真。成名的儿子把虫子拍死了,被母亲骂,哭着就出去了。成名的儿子出去之后怎么想的,怎么做的,我们不得而知,但是也可以猜到,所以不用写。这家人在这之前,一定是把“死”字挂在嘴边的,所以成名的儿子就想到了死。
3、变虫。成名听到儿子把虫子拍死,又发现儿子投井,又发现儿子没有死,又想到虫子死了,其中情绪变化,是在半天之内的。“夫妻向隅,茅舍无烟“,情绪低落到极点,这家人家算是完了。我们总是称生活为”烟火气“,现在这家人家已经没有烟火气了。第二天清晨,一只小虫出现了。这只小虫的样子,和前面”巨大身修尾,青项金翅膀“完全不同,非常小,颜色也不漂亮。成名有前面的经验,就认为这个蟋蟀不好,不在意。结果,这个蟋蟀好像是引着成名来捉它,直接跳到成名身上。优秀的读者应该已经猜到,这只蟋蟀是成名儿子变的,只有成名自己不知道。要注意,小说从这段之后,就没有出现过成名妻子的形象了。也就是写丢了,因为妻子的这个形象用不到了,于是就自动消失了。严格地讲,这是一处败笔。
(四)高潮
1、一战成名。这只其貌不扬的小蟋蟀的本事,是从和”蟹壳青“的一战中体现的。”蟹壳青“是村中一个好事少年的蟋蟀。也不是什么名贵品种,别人名贵品种都有名字的,但是这个小虫没有品种名字,于是这个少年就自己给他起名字。这就很好玩了,这个少年是既普通,又自信。为什么自信呢,因为他的这个蟋蟀还是很厉害的,本来写到这里就好了,作者还要补上一句,“亦无售者”。当然,因为没有买家,所以能出来比赛的,有买家的就不会随便出来比。为什么没有买家呢,一方面,可能太贵,买不起;另一方面,大家想要买品种的,这种杂牌的不要。这个少年看到成名的蟋蟀,又自信了,又是“掩口胡卢而笑”,又是“固强之”,成名这时候和少年的神情正好相反,非常不自信。当作者写“蠢若木鸡”四个字的时候,读者明白的,这说明小虫很厉害,因为读者都知道《庄子》的故事,但是成名呢?他在这个故事里面,他自己是不知道的。所以我们有种比当事人清醒的优越感了,我们现在看电影看电视,常常替当事人着急,就是因为这种优越感。直到小虫胜利了,有四个字“方共瞻玩”,是成名和这个少年一起欣赏,这个少年蛮好,输了也不急,心服口服,还一起切磋讨论。所以作者刻画人物,就是这么一个配角,都是非常立体的,实在是很了不起。
2、斗鸡。小时候看动画片最喜欢就是这一段,那只小虫居然能斗拜大公鸡,实在是太神奇了。作者写这一段情节,太紧张了,用的句子都是三个字四个字的短句子,这样就把节奏加快了,也就紧张起来了。可以说,这个场景就是小说的高潮了。再加以辅助的是成名的心情跌宕变化,就把这个情节的气氛烘托出来了。
(五)余韵
1、我们再想想开篇,是从县令想要讨好上官,敬献蟋蟀开始的,故事也要在这里结束。县令当时对成名是非常严苛的,所以当成名献蟋蟀的时候,先是把成名骂一顿,也不相信成名说的。但是县令还是实事求是的,一试,真是不错,就赏了成名,从此对成名就改观了。县令把虫献给抚军,抚军献给皇帝。作者没有写县令怎么献给抚军的,但是却细写抚军是怎么献给皇帝的。是配了一个金的笼子,规格一下子就高了。还“细疏其能”,一个封疆大吏,详详细细地用正式报告的形式,给皇帝汇报一只蟋蟀的情况,这真是一种绝好的讽刺。然后呢,赏赐一级级下来,皇帝赏赐给抚军的其实没啥东西,名马衣缎,抚军也不缺这些,就跟《红楼梦》里元春送了几支宫花出来,送了点心来是差不多的。抚军呢,就给县令评了个考核优秀,县令一开心,就不让成名干里正的差事了,还叫他进入官学读书。成名原来不是读书考试总考不上吗,现在进入官学读书,就是让他直接获得了考试资格。我们看这些赏赐,没有多少实质性的内容,没有什么“连升三级”的事情,作者是非常写实的。其实,不过就是一只蟋蟀嘛,也不会有重赏。但是最终的结局是,成名能够“田百倾,楼阁万椽,牛羊蹄噭各千计,裘马过世家”,这不是很夸张么?其实不夸张,诸位想一想,比如现在,如果市政府领导因为我的关系受了中央表彰,区政府领导因为我的关系评了考核优秀,我会怎么样?是不是也能飘起来了。更何况成名那是明朝,封建社会,想想县里那些把捉促织做成一门生意的游侠儿,该如何巴结成名呢?
2、“宣德间,宫中尚促织之戏”,是不见于正史的,甚至宣德年间是明朝最好的时期。小说不是历史,不能去考证到底是因为朱瞻基喜欢画画,画虫草用到了促织,还是某个皇子喜欢斗蟋蟀,作者就是把这样一件奇异的事情,盖一个时间戳。写万历年间,崇祯年间,都可以。但是就是不能说“康熙年间”,因为蒲松龄就是康熙年间的,这么写要掉脑袋的。从小说本身来看,蒲松龄把他打扮成一个劝谏的故事,告诉我们“天子一跬步,皆关民命”,但是其内核看,就是写这个社会是多么荒诞,多么黑暗,老百姓是多么不幸的。